公益慈善:何进何退,何去何从
2007-6-23
时间:2007年5月23日
统筹、编辑:河中舟 协调:关丽丽 摄影:吴巨 特邀主持:余世存
特邀嘉宾:杨团 李楯 地点:北京市崇文区香茗轩茶苑
自古以来,关于慈善、仁义,中国有无数思想家、政治家留下了他们的经典论断:
孔子曰:“仁者爱人”
孟子曰:“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老吾老及人之老,幼吾幼及人之幼”
老子曰:“敢为天下先”
范仲淹曰:“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
刘备曰:“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
顾炎武曰:“天下兴亡,匹夫有责”
……
所以,中国从来就不乏慈悲、仁爱和道义。
近年来,虽然中国公益慈善事业有了长足进步,开始有越来越多的人群乐于投入到公益事业中去,然而与国外的公益慈善事业相比,我们仍有太多的不足。
我们对慈善的误解有多深?
余世存:对慈善的认识,古今中外有着非常大的区别。
以《中国大百科全书》为例,在“慈善事业”条目中曾经如此定义:“从同情、怜悯或宗教信仰出发对贫弱者以金钱或物品相助,或者提供其他一些实际援助的社会事业……带有浓重的宗教和迷信,其目的是为了做好事求善报;慈善者通常把慈善事业看作是一种施舍……它只是对少数人的一种暂时的、消极的救济……它的社会效果存有争议。”
而《大不列颠百科全书》“慈善基金会”条目的释义是:“ 一种民间非营利性组织,由捐赠人提供财产并由它自己的职员进行管理,以其收入服务于对社会有益的目的 。”
《大美百科全书》“慈善事业”条目的释义是:“最悠久的社会传统之一,它借由金钱的捐助和其他服务,来提升人类的福祉 。”
关于“慈善事业”的理念,褒贬相差如此之大!尤其在中国,人们对“慈善”还是有很多误解。
杨团:中国人的慈善观念在这十几年中产生了很大的变化。1994年到1998年间,我到社科院之前,是中华慈善总会第一任常务副秘书长,是其实际操作的负责人。我亲身经历了慈善在中国的转变过程。当时,中华慈善总会是在崔乃夫和阎明复两位民政部部长和副部长的推动下成立的。
那时候,慈善在政府和公众的心目中是灰不溜秋的,并不像今天这样,人人提起来都觉得是个好词,是件好事。所以当时我们具体工作中的最大障碍就是观念。社会普遍觉得,怎么可以用慈善这个词呢?那不是和伪善、资产阶级等联系在一起么?一说起慈善,马上联想到的是外国神父,帝国主义走狗在中国办育婴堂、残害中国儿童。当时中华慈善总会搞的任何慈善活动,新闻界都不敢报道。
所以说,这二十年,我们对慈善的认识,走了一段很坎坷的路,直到最近,慈善才被大家所了解。
李楯:大家对慈善观念的理解可以说是混沌的。现在,人们才渐渐明白,福利和慈善是两回事,福利是政府主导的,慈善是民间自主的。我们不能把政府和民间做的事情混一块儿。
余世存:在我印象中,中华慈善总会广为人知是通过1998年的抗洪救灾,也是在这一事件中,慈善才得以正名。
杨团:是的。我认为,1998年抗洪是中国慈善事业发展过程中的标志性事件,也是中国慈善事业发展的重要拐点。
1998年8月16日,中华慈善总会和中央电视台联手,联合中国红十字会,做了中国第一个电视募捐专场晚会。晚会当天就筹集到三亿多元的捐赠资金和物资。
当时,中华慈善总会成了名副其实的救灾中心,而且是群众自发救助的重要平台。慈善总会所在大厦所有的楼层都被人流堵塞了,昼夜川流不息。捐款的、捐物的、请求分配救援工作的,贡献点子的……北京的、外地的,年迈的老人、年轻的大学生……那真是全民族大动员的集体英雄主义。这个事件后,人们对慈善的观念大为改观,中华慈善总会的社会地位大为提升。
另一个标志性事件是四中全会把慈善事业写进了中央决议,社会保障由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助和慈善事业构成。
从此,慈善成为一个好词、一件好事,恢复了正面形象。
我们是一个缺乏善心的民族吗?
余世存:西方的慈善和中国很不一样。但有一点,都受自己的宗教文化影响很深。譬如天主教里面就有一个“什一税”。教义规定,一个人应该把他收入的十分之一拿出来做公益。中国的佛家也有慈悲为怀的精神和布施的传统,但是否做善事, 要看每个人的慈心、善心、良心,制度化上是不够的。所以,很多人认为,中国慈善事业发展得不尽如人意,与传统文化和宗教信仰有关。
杨团:从观念上讲,中国慈善的源泉是道德伦理规范下的行动。一个是儒家,讲的是仁和善,这不是宗教,而是世俗推崇的理念和惯习;一个是佛家,讲的是慈心,慈悲之心人皆有之,人之初性本善。总之,慈心和善举合起来就是中国的慈善,也就是从中国式的道德伦理到个人善行的日常习惯。
中国的慈善和西方的慈善来源不同,西方慈善来自宗教、基督教、天主教,还有我们不太熟悉的,来自资本主义上升时期对宗教理念的突破。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独立的公民,然后按自己的意愿,为解决自己的问题自我组织起来。西方的慈善立足的根基是公民意识和公民行为,所以独立性和民主化不容置疑。中国要走到这个地步,恐怕还有相当长的路程。不过,将传统融入现世,可能是中国式慈善的方向之一。
李楯:恻隐之心,人皆有之。中国历史上是从来不缺慈善的,中国传统的宗教在做,民间也在做,比如施粥、施药等一些善举,宗教庙宇在做,乡民、士绅也在做。不仅有钱人在做,穷人也在做。甚至到了民国期间,还出现了企业家慈善。时间不太长,但是很辉煌,譬如陈嘉庚式的慷慨企业家,在当时有一大批。
我从来不认为宗教文化上的区别是中国当前慈善发展滞后的原因所在。影响当今中国慈善状况的,在我看来最主要的还是和计划体制的遭遇。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年代,夫妻反目、父子成仇成为了人间常态,最基本的信任都没有了。在这种环境下还谈什么慈善?
只有把这种关系理清了,把制度建设做扎实了,才谈得上慈善在中国真正的发展。
我们的慈善缺了什么?
余世存:刚才我们聊到,慈善,从贬义词到褒义词,从不被人们理解,到目前社会舆论普遍公认应该大力提倡。中国的慈善事业,无论是观念上还是行动上,都有了很大的进步。近些年来慈善、公益越来越成为社会舆论的焦点,不断出现了很多版本的富豪慈善榜,但结果好像是越弄越使大家对“慈善”一词生出了许多反感。中国的慈善事业为什么总是命运跌宕,问题的症结在哪儿?
李楯:我个人感觉,中国目前的慈善事业发展得不理想,制度和观念都有问题。现代人的善心比中国古代社会,比国外,都是糟透了。历次的动荡,把社会的人际关系都破坏了。
杨团:但目前公众的意识的确在提高,有了意识就会产生行为。
李楯:群众的力量是毋庸置疑的,西方慈善事业发展这么好,靠的就是看不见的市场的手,靠的就是民众的力量。但关键还要有一个制度保障,这样才能把公益事业做大。中国的慈善机构个人色彩太浓,始终没能走上制度层面。试想一下,中华慈善总会如果离开了崔乃夫、阎明复这几个有想法有抱负的人,不可能往前走得那么快。
公益慈善不仅仅是捐钱,而是要做事。做事需要有一个机构,需要一套完善的制度来保证慈善基金的良性循环。而制度问题是目前可以着手解决的。
现在的一些制度不是去捍卫慈善的民间性,却在那里限制它的发展。市场经济情况下,国家进行二次分配,个人与组织,只要是合法收入,都可以拿来很自由地从事慈善事业。但计划经济完全取消了除国家之外别的再分配方式,也让中国历史上一直存在的中间士大夫阶层,一直从事慈善事业的士绅、宗教庙宇等等消失,这就使得慈善失去了生存基础。
政府在慈善事业中到底应该扮演什么样的角色,到底应该做什么,这是需要我们思考和理清的一个问题。
杨团:对中国慈善事业这20年的发展,我的总结是“观念有进退,制度未突破”。
观念上,进的是全民慈善意识普及,退的是慈善的民间性;对慈善事业的定位开始是政府工作的重要补充,后来就变成社会保障重要的组成部分。慈善的属性和做事的方式越来越官方化,成为政府主导的社会公益事业。
而制度上,比如财务制度、税收制度、基金管理制度等,始终没有大的突破。
以中华慈善总会为例,创办初期,崔乃夫会长拼命要维护的,就是慈善是民间自主、自办、自创的事业,不是政府的福利。
当时,总会搞了创始基金,规定资助50万创始基金者成为总会创始人,永久理事;资助5万元者,成为创始会员,这些人构成了总会的创始人群体,和总会共进退。这个构想和做法体现了民间慈善自主、自治的理念。
我们创办中华慈善总会,是把这个机构作为中国的民间慈善事业来做,想把它做大。不仅在中国做,而且要做到海外,做到世界,要用创始基金把全世界的华人聚拢在一起,给全球华人做慈善事业建造一个平台,让中华民族的慈善事业能够长久地、持续地发展。
中国慈善的希望在哪里?
余世存:我们刚才谈到了很多对中国慈善事业发展不利的因素,比如观念、比如制度。那么,未来,我们的慈善事业会朝着哪个方向走呢?这条路会越走越宽吗?
杨团:这20年,尽管有一些起起落落,但慈善事业还是一直在往积极的、健康的方向发展。首先,慈善意识在公众当中普及,这些年是加速度。这和1998年的抗洪救灾对慈善的推展有关,和希望工程这样的项目推动有关,和这些年的企业公益捐赠、企业社会责任,以及公益宣传等等都有关。整体上公众的慈善意识在提升。其次,民间有意识的慈善行为在普及。譬如完全自发的网络捐助越来越多,而且呈现出组织性和规范性的特点。另外,2004年出台的《基金会管理条例》为民间的非公募基金会登记注册,在法律上开辟了空间。而且,对公募基金会的约束和管理力度要远远大于非公募基金会,这是非常好的,意义深远的。现在,友成企业家扶贫基金会、南都公益基金会等等已经被批准,还有很多非公募基金会在待批。这些非公募基金会在未来大批出现,会促进整个中国慈善市场和慈善事业的结构性改变,对于慈善回归民间产生重大影响力。
也许,未来的发展会证明,非公募基金会的大批出现,是中国慈善事业发展的一个拐点。
那些自发的慈善行为让我们看到希望。群众的能力是不需要怀疑的,关键是有没有合理的制度安排,能够让民众实现自己的慈善愿望,而且的确能够对社会有助无损。很多人担心民间的这种慈善行为,怕各种民间慈善组织是来骗钱的。这种担心不是毫无道理。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有人打着公益慈善名号建民办大学,他的大学实际跟慈善毫无关系,就是为了占块地捞钱,但是上榜公布说他捐了多少。其实,就是在慈善事业很发达的国家,也总有打着慈善旗号骗人的事情发生。但是,这需要法律和制度约束,包括行业自律,而不是政府把慈善机构收编、按政府的方式管起来的理由。
现在非营利组织登记注册要找主管单位,主管单位都是政府或者准政府机构,这是一个大难题。为了规避这个难题,我鼓励过很多非营利组织绕道走,所谓绕道走就是说,用什么方式来合法地保护自己的权益,一个方法是利用网站,它也是一个组织,备个案就能开展活动。第二个就是基金,因为基金不算正式企业,可以挂靠在各级组织下面。当然,也不排除企业登记和香港登记的方式。
李楯:中国目前的现状,慈善也好,社会团体也好,就好比是如来佛手心上的孙悟空,翻不出去的,这是一个根本的制度缺陷。这一步如果我们走出去的话,就是说慈善事业人人都可做,人人想做就可做,那么这个事业就会发展得很快;如果这中间有很多局限,那么在中国目前的制度状况下,会把市场经济和计划经济中不利的弊端结合起来,形成一个慈善的怪胎。
我刚才谈到过,政府在慈善事业中到底应该扮演什么样的角色,到底应该做什么;民众的自主力量如何体现,把关系理清了,把制度建设做扎实了,慈善事业才能在中国真正地发展。
思想者名片

清华大学教授,清华大学当代中国研究中心专家网络负责人;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社会政策研究所执行所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社会学研究所所长。
“群众的力量是毋庸置疑的,西方慈善事业发展这么好,靠的就是看不见的市场的手,靠的就是民众的力量。但关键还要有一个制度保障,这样才能把公益事业做大。中国的慈善机构个人色彩太浓,始终没能走上制度层面。”

中国社科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社会学研究所社会政策研究室主任,国务院公共突发事件专家组成员,国家民政部特邀咨询专家。《社会学研究》编委,《中华医院管理杂志》常务编委,中国人民大学客座教授。兼任中华慈善总会、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NGO信息咨询中心等十余家非营利性组织机构的常务理事或理事。
“2004年6月8日出台的《基金会管理条例》为民间的非公募基金会登记注册,在法律上开辟了空间。非公募基金会在未来大批出现,会促进整个中国慈善市场和慈善事业的结构性改变,对于慈善回归民间产生重大影响力。也许,未来的发展会证明,非公募基金会的大批出现,是中国慈善事业发展的一个拐点。 ”

作家,自由撰稿人。
1990年毕业于北京大学中文系,曾任《战略与管理》执行主编。著有《非常道》、《类人孩:动物庄园另类解读》、《常言道》等畅销书。
“西方的慈善和中国很不一样。但有一点,都受自己的宗教文化影响很深。譬如天主教里面就有一个‘什一税’。教义规定,一个人应该把他收入的十分之一拿出来做公益。中国的佛家也有慈悲为怀的精神和布施的传统,但是否做善事, 要看每个人的慈心、善心、良心,制度化上是不够的。 ”

